资本充足才能抗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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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0:5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湖南银监局在首次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上透露,全省5家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要在明年底实现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充足率4%,并力争在明年底向社会公开进行信息披露,以便实现在“在未来三年(2005~2007)切实改善其经营管理状况,全面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的发展目标。 湖南银监局局长蒋民生透露,长沙、湘潭、株洲、岳阳、衡阳市商业银行和邵阳市城
但同时,这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资本充足率比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为此,省银监局要求,全省所有城市商业银行要努力充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力争在2006年末实现资本充足率达标,并在2006年之前形成有效公司治理框架;要加强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增强识别、量化、控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多渠道化解历史包袱;加快业务发展和经营创新,实现城市商业银行持续稳健发展。 副省长徐宪平则表示,各地应出台政策措施,帮助城市商业银行化解历史包袱,支持帮助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城市商业银行要加快健全公司治理,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银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实现城市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什么是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实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以衡量其资本充足程度。资本作为一种风险缓冲剂,具有承担风险、吸收损失、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意外冲击的作用,是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充足程度直接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最终清偿能力和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 作者:黄清安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