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酸钾禁用作面粉处理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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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24 新京报 | ||||||||
国家质检总局等发出通知 本报讯(记者郭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1日联合发出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使用。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对溴酸钾的安全性评估结果,溴酸钾不宜继续作为面粉的处理剂使用。 据悉,国家卫生部门还明确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的面粉生产企业,立即停止在面粉中使用溴酸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