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考生可享照顾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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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46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张科)今年高考特殊考生投档时可享受哪些照顾政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今天公布了有关具体规定。 可在考生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是: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
可在考生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此外,高中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或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记者了解到,考生如果同时具备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将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