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经济适用房以本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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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46 舜网-济南日报 | ||||||||
房地产市场的一对矛盾日益突出——一边是老百姓昼夜排队抢号,对经济适用房极度渴望;一边是经济适用房投放量逐年缩减,甚至有的城市叫停经济适用房。透过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种种怪现象,人们看到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的缺位,利益观和政绩观的错位,以及开发商翻云覆雨的有恃无恐。对此,一些城市中低收入户大声疾呼:还经济适用房以本色! 投放量缩减助长“排号之累”
记者了解到,经济适用房“一号难求”,首先源于供应量的严重不足。像北京这样上千万人口的大城市,每年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仅为住房供应总量的十分之一。而且相关项目推进缓慢,居民颇有怨言。问题还不止于投放量缩减。事实上,东部有些城市已停建了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现实需求很大,为什么各地政府投放规模连年缩减?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会长包永江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利益观和政绩观错位。由于商品房建设的土地收益远大于经济适用房用地,许多地方在“经营城市”的利益驱动下更希望高价拍卖土地,从而人为缩减了经济适用房计划。 申请购房流程漏洞百出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有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管理流程存在诸多漏洞。 北京规定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缺房户,才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但从回龙观、天通苑等经济适用房小区暴露出的问题看,“所在单位核准盖章”为虚假信息大开方便之门。弄虚作假除了隐瞒收入外,还包括职称低职高报,行政级别“突击提拔”等情况,通过一系列的障眼法,达到享受更多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目的。 经济适用房岂能被开发商“操纵”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董藩说,有效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诸多怪现象显示,一些经济适用房受到了开发商的“操纵”。 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孙翠兰认为,开发商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让开发商承担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发售的部分“政府职能”,本身就是一种扭曲的价格双轨制。在一些关键的节点上,应该充分体现出政府的作用,而不能完全让开发商“操纵”。 经济适用房何去何从 首都经贸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焦建国博士认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对低收入人群提供社会保障的内容之一。因此,缩减和叫停经济适用房的做法必须坚决纠正。 一些专家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定位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中低收入家庭”这个概念过于宽泛,缺乏明确科学的细分。一些专家建议,国家应强制要求地方政府提高经济适用房总量和比例。同时对经营高档商品房的开发商,可按“以高带低”原则,要求其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否则不予审批。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宋振远 陈芳 孙晓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