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窑之祸与地方官员腐败息息相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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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6:30 新华网 | ||||||||
“大矿大难大多是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存在缺陷引起的,而小煤窑之祸总是和地方官员的腐败纠缠不清。”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王银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煤炭经营要警惕“搞定一个人,拿走一片矿,生出一场灾难”的情况,安全监管更要避免官商勾结,分食煤矿暴利的局面。 有关研究人员指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煤矿生产和其他生产活动一样基本上不凸显
据有关人员测算,我国重大矿难事故风险的概率为1/600。这说明,尽管从总量上看,煤炭行业发生矿难的频率和死亡人数很高,但真正轮到每一位矿主的几率却很低。即使轮到头上,依现行法律,对违法开采的罚款5000元至两万元,酿成重大或特大矿难的刑期也只在7年以下。收益巨大,违法成本却很低,非法开采当然极具诱惑力。 王银生建议,要改变当前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必须提高煤炭市场的准入门槛,同时要注意对监管工作本身进行监督。“我们要一方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权威性,让他们的工作有底气,另一方面要对相关的政府部门给予更多的监督,包括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发挥工会的作用。”(本报记者董伟)(责任编辑:余申芳)(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