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仁案明天在日本宣判 二审胜诉可能性较大(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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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7:27 新华网 | ||||||||||
明天,广受关注的“二战”劳工刘连仁案将在日本宣判。2001年,此案在东京地方法院以一审胜诉告终。昨天,原告律师康健表示,如果胜诉,将是民间劳工索赔诉讼在二审中惟一获胜的案子,将会对一系列民间对日索赔案件产生极大的积极影响。康健说,此案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一审胜诉有划时代意义 2001年7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就刘连仁控告日本政府二战时期强掳劳工一案作出判决,责成日本政府向刘连仁的合法继承人支付2000万日元的赔偿金。这一判决被称为“具有划时代意义”。该案律师康健说,一审判决承认日本强掳劳工的事实,并对刘连仁本人的遭遇给予了确认,同时突破了类似诉讼的“时效”阻碍。2001年7月23日,日本政府表示不服判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日本申诉理由“站不住脚” 经过长达4年的审理,“刘连仁案”明天将由东京高等法院公开宣判。目前,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律师康健已赴日本听判。 康健表示,日本政府上诉的两个理由都“很难站住脚”。“日本称刘连仁与日本政府没有雇佣关系。这当然不是雇佣关系,刘连仁是日本政府在二战期间强抓来的,这是日本内阁做出的正式决议,这种行为政府当然要担责。日本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斥一审判决。这违反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原则。事实上,刘连仁在1958年就向日本政府提出追讨要求,但当时起诉存在着障碍,所以1996年才提起诉讼。日本不能以此认为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败诉会继续上诉 “虽然我们觉得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也难说,要看当时的法官。”康健律师说,如果我们败诉,因为日本是三审终审制,我们肯定会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 晨报资料 二战劳工刘连仁 1944年10月,山东省高密县人刘连仁被强征至日本北海道明治矿业株式会社昭和矿业所。在经历了8个月的繁重劳役和非人的生活后,于1945年7月30日和其他4人逃出。刘连仁因与难友失散,在北海道石狩郡当别町的山洞中隐居下来。1958年4月,刘连仁回到祖国。回国前,他发表声明,保留向日本政府提出各项要求的一切权利。1996年3月,刘连仁向日本法院控告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作出道歉并支付2000万日元的赔偿。2000年9月2日,他因胃癌去世,享年87岁。他说:“我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没有看到胜诉的这一天,我死不瞑目!”(晨报记者代小琳) (责任编辑:常黎明)(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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