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夏季室温不能低于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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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7:3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夏天室内温度不低于25℃,大堂、过厅与室外的温差则应控制在10摄氏度以内。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即将正式颁布实施。 这份进入报批程序的国家标准对空调/采暖房间的运行温度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在炎炎夏日,一般房间不得低于25摄氏度,大堂、过厅与室外的温差则应控制在10摄氏度以内。
此外,《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还首次将针对流行病、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纳入了国家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