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检测费搭车许可证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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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19 南京晨报 | ||||||||
近日,鼓楼区的一些药店反映,他们在进行卫生许可证年检时,鼓楼区卫生监督所总要以检测为名,多收费用,否则就不予年检。按规定,年检只要交5元费用。那么,鼓楼区卫生许可证年检时是否存在多收费,记者展开了调查。 鼓楼区卫监所遭药店投诉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去年,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在卫生许可证年检时,因违规收检测费曾遭到该市卫生局的查处。 然而,时隔一年后的今天,又到了鼓楼区卫生许可证年检时。药店经营者们又接到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发出的通知,要求在卫生许可证年检时,必须交所谓检测费。不同的是,今年不是交480元,而是改成了300元。包括酒类、糕点、豆制品等行业,进行许可证年检的收费标准,都一一列在上面。一些药店老板称:“鼓楼卫生监督所,叫大家在许可证贴花时就必须交300元钱,否则卫生许可证不得年检。” 鼓楼区不少药店经营者都发现,今年到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办卫生许可证年检时,要交300元所谓的检测费,这让大家无法接受,国家规定检测费是不该收的。 一些经营者说,鼓楼区有几百家大大小小的药店,鼓楼区卫生监督所的这项收费数目可观。并且,根本没人来检测,仅是在卫生许证上贴了一个年检花。 “不交300元不给年检!” 在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2001年联合下发的一份文件通知中,明确指出:《卫生许可证》年检贴花只收五块钱工本费。而当这些药店经营者拿着文件找到鼓楼区卫生监督所时,工作人员仍表示:“不交300元钱不能年检!” 这三百块钱到底是什么钱呢?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的邱主任说,药店办卫生许可证是为了经营保健品,而经营保健品必须具备合格证明,300块钱就是用来帮保健品做合格证明的。交了300元钱是换证的前提,药店经营的保健品必须有合格报告才能上市。 卫监所称是代疾控中心收费 邱主任还说,保健品检测,应该由鼓楼区疾控中心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但由于疾控中心与监督所相距较远,他们才帮忙代收这300元钱检测费的。其实这300元钱不是收给卫生监督所的,只不过是利用卫生许可证年检之机,代收这300元检测费。随后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邱主任一再强调:“这是一项便民措施,就像盲人过马路我们搀一下一样,否则经营者会多走冤枉路。” 然而不少药店经营者说,他们每一批次的保健品都由厂家请有关部门做过检测,具备有效的合格证明,根据2001年江苏省三部门下发的通知文件规定,有合格证明的,没有必要再进行重复检测。而鼓楼区卫生监督所不承认原有的合格证明,坚持让他们交钱再做检测,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药店:钱交了、没检测 中央门、三牌楼、盐仓桥和宁海路等药店经营者一致向记者表示:“去年我们交了480元钱,到后来疾控中心根本就没有检测什么,仅仅向卫生监督所交了钱,在卫生许可证上贴了一个年检花。” 对此鼓楼区卫生监督所表示,去年是去年,今年这300块钱是一定要收的,但有关检测的情况必须去找鼓楼疾控中心。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邱主任一再说:“我们是便民措施,检测你找疾控中心去。” 疾控中心:收费依据暂时找不到 带着鼓楼区卫生监督所所说的,向药店收取的300元检测费交给了鼓楼区疾控中心的情况。记者找到了疾控中心李主任,李主任说,收300块钱做检测是为了老百姓的健康,这种做法无可厚非,苏丹红、毒奶粉都是这样查出来的。药店店主所反映的,有些保健品没有检测,却收了费用,这主要是疾控中心对这些保健品放心,不必再检测了。 多数药店经营者认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2001年联合下发的这份文件通知中明明规定,对产品抽检不得收费,更不该与卫生许可证挂钩。但鼓楼区疾控中心李主任坚持认为,年检时收取检测费符合国家规定,是有收费依据的。记者追问什么依据时,李主任说只是有关批文暂时找不到了。 南京市卫生局:许可证年检不能搭车收费 随后记者前往南京市其他几个区县卫生监督所了解,发现那些区县药店《卫生许可证》年检时,均无需缴纳所谓的检测费。下关区卫生监督所办证人员说,卫生许可证年检只要5块钱,日常监督中他们有产品合格证就行了,不需要再交检测费了。 南京市卫生局疾控处认为,药店换取卫生许可证按规定一年一审,4年一换证,但不管怎样收费都必须按省里2001年三家单位联合发文规定执行,年检费也好、产品检测费也好都要按文件内容去做,不得私自去收费。该局规财处孟处长说,如果鼓楼区借卫生许可证年检之机乱收费,一旦查实要及时纠正和查处。 作者:卢斌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