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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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19 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即日起就职,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温家宝指出,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在行政长官出缺后进行的一次补缺选举,不仅为香港特区社会各界,同时也为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这次选举是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曾荫权先生在香港政府工作30多年,熟悉香港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和政府运作。香港回归后,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政务司司长期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温家宝当即签署了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437号令。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1日下午表示,在未来两年任期内,将以谦卑的心和实际行动,做好行政长官工作,不辜负中央政府的重托。“我们必能再创佳绩,让香港成为真正的‘亚洲国际都会’大家的理想家园”。另据悉,在获得国务院的正式任命后,新任行政长官曾荫权于6月23日前往北京,并于6月24日宣誓就职。温家宝总理将向曾荫权颁发任命令并监誓。(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