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好路率 不达80%将被暂停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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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2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公路收费就应该确保路面的畅通,但现在一些收费公路却只注重收费而轻视养护。昨日,《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正式向市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高速公路好路率须保持在80%以上,否则将被暂停收费,并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据悉,我市年内有望出台《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对收费公路的后续管理进行规范。
我市缺收费公路管理细则 据了解,收费公路是近几年出现的,它源于在国家资金缺少的情况下,利用贷款、引资、合作等方式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积极举措。截至去年底,我市收费公路总里程为5524.073公里。 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依据的是《公路法》、《公路收费管理办法》及交通部若干规定,但这些条款缺乏细则的规定,因此制定收费管理办法迫在眉睫。 高速路好路率须80%以上 《征求意见稿》对收费公路路面质量制定了“硬”标准:高速公路好路率须保持在80%以上,一、二级路则必须在90%以上,否者将暂停其收费资格,并于次日内向社会公布。30天内仍未进行公路养护的,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养护,养护费用由原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拒不承担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收费公路未达到养护指标要求的,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缴费车超5辆开放全部收费口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收费道口未全部开放的,在开放的收费道口前停车等待缴费的车辆超过5辆时,需立即开放全部收费道口,拒不执行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等施工信息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须实行机械化作业,按期施工、如期竣工,不得拖延工期,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 强行冲站最高罚5000元 车辆强行冲过收费站及故意堵塞公路收费站通行车道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持伪造的IC卡或者车辆通行费票证的,处5000元罚款,并追缴所偷逃的车辆通行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用套用车辆牌照、改型、大吨小标等行为逃避交纳车辆通行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