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任香港特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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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45 南方日报 | ||||||||
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 曾荫权任香港特首 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即日起就职,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补选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关于新的行政长官候任人产生过程的汇报。 温家宝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相信曾荫权先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定能够带领全体香港市民克服各种困难,为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作出更大的成绩。温家宝当即签署了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437号令。 见A08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