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贴补社区生鲜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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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58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铁山/文常晟罡/摄 社区超市将有补贴。 今报讯 无论企业或个人,如果投资在社区内开设10家以上生鲜超市,那么沈阳市政府将给予每个超市5万元补贴。
前期投入200万 昨天,沈阳市商业局对外发布消息,沈阳市政府将从财政拨出200万专项资金,给予投资社区商业的企业和个人一定的资金补贴。 补贴的范围是2005年经市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社区商业示范中心;在社区商业中心和居民买菜不便的地区开设的便民蔬菜店、生鲜超市(标准菜场),以及增设蔬菜专卖区的超市和便利店。 沈阳市商业局市场规划处陆处长表示,与其他商业业态相比,沈阳的生鲜超市和标准菜场极度缺乏,绝大多数市民买菜只能去马路市场。现在政府给予资金上的补贴,目的就是想引导各方资本进入该行业。而且200万只是政府的前期投入,后期资金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投入。生鲜超市补贴5万 资金的补贴标准是,对于列入沈阳市规划改造建设形成的社区商业示范中心,按照当年改造建设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给予改造建设单位10万元以下的补贴;对于进入社区开设10家以上生鲜超市或便民蔬菜店的连锁企业,给予每个生鲜超市5万元、每个便民蔬菜店1.5万元补贴。 对于在社区商业中心内或居民确实需要的地区开设的单体生鲜超市和便民蔬菜店,给予每个生鲜超市3万元,每个便民蔬菜店1万元补贴;对于社区连锁便利店和超市搭载的蔬菜专卖区,给予每个店铺0.5万元补贴。全部补贴一年后拿 从今天开始,符合补贴条件的社区商业中心和企业,可到所在区、县(市)商业主管部门办理补贴手续,填写统一印制的资金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沈阳市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区、县(市)商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并组成考核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合格后,先期将扶持资金总额的30%拨付申请人。经营期满一年,复查验收后拨付其余70%补贴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