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用经济手段改变百姓“重男轻女”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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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9:5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新华社重庆6月21日电(记者樊曦朱薇)12岁的徐梅高兴地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手中接过学习用品和100元钱。她说:“我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女孩也能为社会做贡献。” 这是21日发生在重庆“关爱女孩三峡行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的一幕。来自重庆市万盛区新场小学的20名女孩收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小礼物
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民进行奖励扶助是我国从去年起实行的一项新政策。按照规定,凡是只生了一个孩子、或者只生了2个女孩的农村老人,年满60周岁后,都将享受到政府发给的每年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助。 而在重庆,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或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600元最低限额,还能额外得到240元的奖励金。 “2003年国家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2004年确定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这都是为了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有效解决部分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席小平说。 席小平介绍,奖励扶助制度试点以来,农村独生子女领证率、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明显上升,关爱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得到完善,人们“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在不断改变。 据悉,自去年在5个省(市)和10个地市试点以来,今年该项制度推广到23个省(区、市)的绝大部分地区,西藏自治区的12个县、山东省的22个市(县)。明年则计划在全国推行。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