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推出新举措“一单一表”监控涉法上访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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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33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李炳霞王海鹰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李炳霞王海鹰)为减少涉法上访案件数量,及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推出了“提示督办单和登记备案表制度”,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程监控。
经过对上访案件的研究和总结,上访工作办公室结合一中院审判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信访工作规定》,初步订立了一套适合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制度。 他们针对已在审判庭审理中的一、二审案件和经上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再审的案件,制定了两套表格。其中一套为案件提示督办单,由上访工作办公室分别将信访、上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意见及请求,以及上访工作办公室的意见及建议填写清楚,及时反馈给相关审判部门。另一套是案件登记备案表,由承办人在案件审理后填写该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拟裁判”意见,并在与上访工作办公室研究沟通后,将案件最终处理结果报上访工作办公室登记备案。一中院实行信访、上访案件提示督办单和案件登记备案表制度,改变了过去处理上访案件的被动局面,是降低涉法上访案件的一种有效尝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