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安全培训资质证擅自“开班”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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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4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曹莉)近日,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的“吉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获得相关部门原则通过。如果该《办法》正式实施,那么我省的安全培训机构将重新“洗牌”,那些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或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企业,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并有可能被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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