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钱情书”有点无情,故意损毁人民币会挨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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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56 新文化报 | ||||||||||
昨天早晨,长春市读者张女士拿到了一张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的1元人民币,写的是与恋人分手后内心的伤感。记下情感往事本无可厚非,但将其写在人民币上,可是犯了大错。 张女士早晨去北方市场买早点,一个中年男人也去买馒头。他递给售货员钱,售货员看了一眼又把钱递回来了,说钱被写得乱七八糟的,不能花了。她凑上去一看,1元钱上两面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中年男人没说什么,又把钱揣进兜里。张女士想这是破坏人民币,得反映一下,就用自己的1元钱和他换了那张写满字的人民币。 随后,张女士把这张1999年印刷的1元人民币送到了本报社。 “晓雨,你怎么还不回来啊,我都想死你了……”人民币上大部分是歌词,从内容分析这个写信人和恋人分开很长时间了,现在很想恋人,因为曾经没有好好珍惜两人之间的感情,现在很后悔,希望能重新开始。上面没留任何联系方式,写信人也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 对这种做法,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的李先生说,现在银行每天都能收到写着字的人民币,内容大多数是人名和数字。在人民币上写字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市民发现这种钱币,应该到银行进行兑换,银行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本报记者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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