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命曾荫权为香港新特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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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08 黑龙江日报 |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即日起就职,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温家宝指出,曾荫权先生在香港政府工作30多年,熟悉香港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和政府运作。香港回归后,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政务司司长期间,为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曾
上图为温家宝总理展示签署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437号令。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新闻人物 曾荫权 曾荫权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8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进修,获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曾荫权于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主要工作范围涉及财政、贸易等。曾荫权于1991年任贸易署署长,1993年5月任库务司,1995年9月任财政司,是首位出任这一重要职务的华人。 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1年5月获任命为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后,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曾荫权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6月1日,曾荫权为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辞去政务司司长之职,获国务院批准。 (据新华社香港6月21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