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首次开门纳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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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2:20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昨日,市检察院首次敞开大门,欢迎来自市人大法工委、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市法院的有关领导及市人大代表和基层检察院代表、律师代表、记者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院的工作及检察官们提意见、提要求、提建议。 主持昨日“纳谏会”的检察院领导在会议开场白中开门见山地说:“今天请大家不是来锦上添花的,而是要切中要害地提整改意见。”与会代表们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中肯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纳谏会”上,代表们提到的最多问题是“态度”。许多代表提出,个别检察干部特别是和律师、群众打交道的一些窗口单位的检察干部,应该注意形象和态度问题。由于个别干部对该解释的不解释,该履行的不履行,出现冷、硬、横、推的态度,由此而会伤害群众的感情,也会败坏检察队伍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最后总结时,这位领导表示,“纳谏会”后,市检察院将把代表们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一一汇总,对该整改的要坚决整改,该加强的要坚决加强。今后,检察院将进一步做好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规范工作,并加强对检察官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工作。同时,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的发生。 整改重点:1.杜绝徇私枉法、权钱交易。2.解决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问题。3.解决执法不作为问题。4.解决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问题。 检察干部“六严禁”:1.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2.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3.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4.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6.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工商执法不再绷脸 “建议书”代替罚款单 晚报记者王鹏 本报讯作为市场和经营者的监管单位,工商部门长年以来将罚款作为主要的监管手段。但是为了更好地行使监管职能,兰州市工商部门一改监管处罚为主的做法,实行了《行政建议书》制度,通过人性化执法,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 昨日记者从城关工商局了解到,为有效规范旅游景点、各类山庄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近期城关工商分局盐场工商所针对辖区内被重点监测的部分旅游景点经营不规范的现象,实行了《行政建议书》制度。 截至目前,盐场工商所已向9处旅游景点及山庄发出了《行政建议书》,从五个方面对企业提出了建议:一是要求各类旅游景点、山庄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二是旅游景点、山庄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必须证照齐全,租赁、承包合同应在工商所备案;三是要把好商品准入关,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四是抓好防火、防盗等工作,避免重大事故侵害消费者的人生安全;五是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要配合工商所在醒目位置上设立12315投诉监督台。 对于工商部门监管方式上的改变,经营者们都表示欢迎,目前,上述企业已按工商所的行政建议开展了自查工作,对其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改,并进一步制定了相应的自律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当地旅游景点、各类山庄经营行为的规范。 作者:晚报记者张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