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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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2:31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赣州讯曾德军、记者谢鹏鹭报道:日前,赣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赣州市新闻发布会管理规定》 ,标志着该市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启动。 为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便于新闻媒体通过公开、规范的渠道了解赣州重要政务新闻,使社会公众更加充分地享受知 情权,更好地实现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赣州市决定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度规定:市政府设立专门新闻发言 人,由市政府办公厅领
《赣州市新闻发布会管理规定》还就新闻发布会内容、管理和审批、新闻发布会的组织、新闻发布会纪律等作了明确 规定。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及外地驻市单位和各县(市、区)在赣州 中心城区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各县(市、区)报批前,须经当地党委宣传部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