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老师已成年 何必“请家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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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3:02 新桂网 | ||||||||
新桂网6月2日,河南省濮阳市范县第一中学给该校在前一天岗位考勤中因各种原因缺席或迟到的22位老师开出了这样一张罚单:罚款100元+张榜公布+大会点名批评+请家长。历来只有老师让学生请家长,这次老师也被校领导“请家长”,当地教师戏称此事为“全国首例”,也有老师称之为一次前所未有的“改革试水”。据了解,当日下午,除少数老家在外地的或者脱岗时确实请过假的老师未“请家长”外,多数老师都被迫叫父母从乡下赶到县城一起接受学校领导“戒勉谈话”(据《南国早报》6月22日报道)。
坦率地说,我以为这样的“全国首例”没有更好,这样的所谓“改革试水”当然也是没有更好。我想,这所学校也许是因为管理学生的原因而形成了一种心理惯性吧,于是便把管理学生时常用的“请家长”这一招拿出来,用在了教师的管理上。然而,这所学校的管理者是否考虑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学生管理之所以使用“请家长”这一管理手段,是因为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不能对他们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当他们犯了错后,学校本着教育和保护的双重目的——家长的教诲更容易让孩子们在心理上产生认同,才会选择“请家长”这一管理措施。 然而,教师可都是成年人了,他们完全有资格和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也正是因此,要求犯错的教师“请家长”这一行为本身,其实就已经是对教师人格的一种污辱。更何况校方管理者在与教师的家长见面时还存在报道所称“说话很难听,还没有我们老师对学生家长谈话时客气”这样的问题。试问,校方管理者有什么权力对教师的家长“说话很难听”? 而抛开教师犯错“请家长”这一做法给教师及其家长带来的伤害不谈,我觉得这所学校的管理思维其实更值得探讨。我们从报道中可以注意到,该校校长在向《郑州晚报》独家责任栏目记者解释学校的管理时说:“范县一中地处河南与山东交界,地理位置比较复杂,严肃校规校纪是为了师生安全。”而另一负责人则就教师犯错“请家长”一事称:“政策制定都是学校领导说了算,规矩怎么定,大家就得怎么遵守。”在该校领导就学校管理的思维所做的上述表述中,我们大致可以体会出的管理逻辑无非就是:为了所谓的师生安全,学校领导具有绝对的权力。 对这样的一种管理思维做出公允的评价并不难,然而却有两种选择等着我们。一种可以被认为是善意的评价,即所谓“铁腕政策”;而另一种则可能被认为是恶意的评价,即所谓“专制意识”。然而,无论“铁腕政策”也好,“专制意识”也罢,有一点是明确的,即管理思维是与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相背离的,而在学校这个环境中则尤其应该被摒弃!(河北苏立芬) 作者:苏立芬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