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推交通违法告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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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3:2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南京今日上午电司机杜宝良在同一地点被“电子眼”记录105次违章,缴纳罚款10500元。为杜绝“杜宝良现象”,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出台《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十项措施》,8月1日起在全国首推交通违法告知制度。 “十项服务措施”的第一项就是建立执法告知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在交通安全违法累计分别达到9分、12分时,由交通管理部门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告知单》,通知当
驾证审验、换发逾期告知对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审验、换发手续、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手续的,由车管所向该驾驶人分别发送《逾期告知单》。在机动车辆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由车管所向车主发送《机动车辆临界报废通知单》。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