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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推交通违法告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3:2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南京今日上午电司机杜宝良在同一地点被“电子眼”记录105次违章,缴纳罚款10500元。为杜绝“杜宝良现象”,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出台《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十项措施》,8月1日起在全国首推交通违法告知制度。

  “十项服务措施”的第一项就是建立执法告知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在交通安全违法累计分别达到9分、12分时,由交通管理部门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告知单》,通知当
事人接受处理。未能及时告知的,当事人其后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记分;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公告。除故意闯信号和高速公路超速外,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3次的,向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种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处罚。

  驾证审验、换发逾期告知对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审验、换发手续、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手续的,由车管所向该驾驶人分别发送《逾期告知单》。在机动车辆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由车管所向车主发送《机动车辆临界报废通知单》。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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