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杀死二奶的公安分局局长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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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6: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22日电(记者 汤计)备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关注的杀“二奶”公安分局局长梁冠中,22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现年49岁的梁冠中,原是中国河西化工机械公司的企业公安局(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局长。2000年,梁冠中结识了29岁的有夫之妇李秀清,二人迅速打得火热,暧昧关系趋于公开化。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冠中与李秀清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因被害人多次向被告人梁冠中提出让其离婚的要求而产生矛盾并经常为此而争执,遂被告人梁冠中产生了杀害李秀清的犯罪意念。2004年3月,被告人梁冠中多次找其表弟、被告人魏进,并带领魏进指认了李秀清的住所。2004年4月14日中午,被告人梁冠中再次找到魏进又提出“教训”李秀清。当天下午,梁指使魏进到李的住所确认了李在家,二人于当晚7时许,一同驾车前往被害人李的住所。途中二人购置了铁扳手、铁锹、菜刀各一把、尼龙编织袋数个。晚8时许,二被告人到达被害人李的住所,梁冠中先进入李秀清家中,被告人魏进在楼下通过打电话并以购房为名也进入李秀清家中。因被告人梁冠中将被害人李秀清手机中的信息删除,而与被害人李秀清发生争吵并撕扯起来,这时梁冠中示意魏进动手,被告人魏进持铁扳手猛击李的头部后顶枕部数下,李秀清当即倒地并呼救,魏进扼住李的颈部,将其扼死于卫生间门口,二被告人确认李秀清死亡后,用尼龙编织袋和车衣将尸体包裹后搬到李的宝来车后备箱中,驾车离开现场。 为毁灭证据、掩盖事实,被告人梁冠中又指使魏进返回现场进行清理。次日,被告人梁冠中伙同魏进将被害人右臂、头颅、躯干肢解后,分别埋于3处。 法庭还查明,被告人梁冠中在羁押期间检举了他人犯罪行为,并经公安机关侦查、基本属实,具有立功表现。 但法院认为,二被告人杀人、碎尸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梁冠中在羁押期间,提供了他人犯罪行为的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虽有立功表现,但其罪行依法可不予从轻和减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梁冠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魏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合并执行死刑。二被告负连带民事赔偿费233768元。 二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