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近日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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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6: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6月22日消息(记者胡啸)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印发了《赣州市新闻发布会管理规定》,标志着赣州市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启动。 为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便于新闻媒体通过公开、规范的渠道了解赣州重要政务新闻,使社会公众更加充分地享受知情权,更好地实现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我市决定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度规定:市政府设立专门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办公厅领导、
《赣州市新闻发布会管理规定》还就新闻发布会内容、管理和审批、新闻发布会的组织、新闻发布会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及外地驻市单位和各县(市、区)在赣州中心城区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各县(市、区)报批前,须经当地党委宣传部审核。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