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9000余名老年农牧民喜领计生“扶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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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7: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22日电(记者任会斌)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式22日在和林格尔县举行,20位胸佩红花的老龄农牧民领取扶助金存折后,激动不已。 “真是没想到!”蒙古族老人云小贵身穿蒙古袍,手拿存折,激动地说:“一年600元,除了生活费,连零花钱也不用向儿子伸手了,感谢政府挂念!”
云小贵现年73岁,家住和林格尔县羊群沟乡四间房子村,眼下跟唯一的儿子生活。他告诉记者,丧偶10多年来,自己全靠儿子照应。家里虽然有30亩地,但天旱地薄,好年景也就收入4000多元,全家日子挺紧巴。 “以后每年都有扶助金,儿子的养老负担就轻多了!”云小贵说。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乌兰介绍,2005年6月9日内蒙古获准开展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全区9342名老年农牧民成为首批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自2004年4月起,我国政府在重庆等5个试点省份及河北等10个省的各一个地区先行开展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2005年试点范围已增至23个省份,2006年则将在全国推广。奖励主要针对农(牧)区只有一个子女或双女、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必须年满60周岁,而且生产生活和养老面临困难。受扶助的老人每人每年将领取不低于60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所需资金西部试点地区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中部地区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则由当地政府自筹资金。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潘贵玉说,我国推行计划生育制度已30年,首批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农(牧)民眼下已步入老年,他们为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国家已有能力拿出一部分资金,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牧)民解除实际困难。(完)(责任编辑: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