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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调解纠纷14万件 广东应尽早出台调解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7: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促进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本报讯记者孙朝方、通讯员赖南辉报道:建议省人大为人民调解立法,将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昨天上午,省政协召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协商会,针对目前广东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经费不足、人民调解至今没有立法等问题提出建议。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副省长李容根以及省直单位、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等负责人与会。

  每年调解纠纷14万件

  据省政协日前对广州、深圳等10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目前广东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494个,调委会委员180154人。近年来,广东每年平均调解各种纠纷14万件左右,成功率90%以上,人民调解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但调研显示,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出现了一些“棘手”的新问题: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涉及企业、社会团体、甚至政府部门,调解的突发性事件增多,易发群体性纠纷。过去调解矛盾纠纷集中在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债务等方面,对社会危害不大,而当前的矛盾纠纷涉及到经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村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问题。在深圳、东莞等地一些新的经济开发地带,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已占民事纠纷的70%以上。

  调解员成义工

  省政协的调研显示,绝大多数居委会和村委会没有调解办案经费和给调解人员茶水餐费补贴。深圳益田居委会的调解员反映:在居委会干计生、统计、社保等工作的,每月都有其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补贴200至300元,唯独调解工作没有补贴。在肇庆,一些调解员因此觉得低人一等,不愿干。目前乡镇街道没有一名专职人员,基层调委会普遍缺乏相对规范或固定的调解室,这一问题在大中城市同样突出。调解队伍中“两低一高”(文化低、素质低、年龄偏高)现象突出。目前,广东非公企业经济资源占60%,从业人员占70%,但调解组织覆盖率低。深圳市企业人民调委会仅有300多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1个。东莞市外资企业建立调委会的不足1%。

  建议出台调解法规

  在人民调解方面,只有简略的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条例,但缺乏具体规定。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建议,省人大、省政府将人民调解列入立法项目,如近年立法有困难,也可先搞行政法规,以促进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拟将人民调解工作必需的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调解办案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对16个贫困县,建议由省财政转移支付。(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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