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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项检查建筑企业劳动用工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22:0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王文韬、钱铮)河北来京务工的李增良现在干起活来心里踏实多了,因为他所在的建筑公司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给他上了保险。“有了劳动合同和保险,我就放心多了。”22日,在北京市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中,李增良对记者说。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绝大部分来自外地,由于奥运场馆等众多工程全面开工,在
京从事建筑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达90余万人,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也由此成为社会和政府关心的问题。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这次大检查的时间为2005年6月1日-8月31日。检查内容主要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规范的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费情况;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户等情况。检查的重点对象是2004年曾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2005年新进京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企业。

  来自河北保定的李增良在北京从事建筑业已经3年了。1年前,他来到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承建的北京市丰台区某工地工作。他说,我到北京后,在石景山区的几个工地干过,没有哪家施工企业和我们农民工签合同,更不要说给我们上保险了。自从我来到这个工地后,公司和我们签订了合同,给上了保险,工资也能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发放,我感觉这个公司用工比较规范,心里安生了,干活也肯花力气了。

  据介绍,2005年维护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重点是,签合同、上保险和保工资。本次专项执法大检查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秩序,从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在大检查中,凡是在规定期限内对检查出的问题没有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其劳动违法行为在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予以公布,直至建议北京市建委取消其施工资质。(完)(责任编辑:武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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