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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大学该谁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1:0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王女士的儿子今年高考,高考后她被一件烦心事缠上了:5年前离婚的丈夫称不再负担儿子的生活费,孩子该怎么办?昨日,王女士给本报新闻热线2205000打来电话,寻求帮助。

  据王女士反映,她和丈夫在5年前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夫妻共同的一套住房归前夫,当时13岁的儿子归前夫抚养,王女士不负担儿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5年来两人一
直相安无事。不料儿子今年高考后,前夫表示,如果儿子考上大学,他不愿意支付儿子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和学费。王女士则认为,自己离婚时已放弃住房,就是要求前夫将儿子培养到工作为止。现在前夫不负担儿子大学期间的费用,这可咋办?

  记者咨询了长沙市12348法律维权专线的李玉琴律师。李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成年或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

  李律师介绍,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三种: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指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二种是有条件的给付期限。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第三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记者了解到,虽然有上述法律规定,但鉴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绝大多数大学生依然得依靠父母提供大学期间的费用。李律师表示,父母离异,不要给孩子造成更多伤害。

  作者:李广军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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