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组织12人集体淫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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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1:44 现代快报 | ||||||||
据《大河报》报道21日,备受世人关注的王某等12人(8女4男)聚众淫乱案在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正式宣判,参与聚众淫乱的12名成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从10个月到7年不等。据法院查明,自2003年春节至2003年5月,王某等12人多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参与次数最多的有16次,最少的有4次。在实施淫乱过程中,少则3人,多则12人。现年51岁的王某(女),曾经是焦作市某机关干部,曾被劳教过两年,由于她在组织集体淫乱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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