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级党政机关领导插手干预办案将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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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1:59 北京娱乐信报 | ||||||||
新华社南昌6月22日电 江西省日前出台规定,领导干部批条子干预办案将被追究。 江西省有关方面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不得采取批条子、打招呼、听汇报或发文件等形式,对司法活动施加影响,对个案进行定性和处理;不得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影响法律的统一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对司法活动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司法机关反映,对案情重大、确有协调必要的案件,应向当地党委政法委反映,由党委政法委依法组织处理。对越权或滥用职权插手、干预司法活动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党政机关或领导干部,将依照法律和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