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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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2: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将非公经济企业作为集体协商工资的重点,从现在起,本市将推行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该工资集体协议将对所辖企业和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本市将借此着力解决部分企业存在的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对于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应以协商确定工资水平为主;对于通过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应以协商确定内部分配关系和工资支付办法为主;对于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以协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标准和下岗待工期间基本生活费为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