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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娃”入户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2:13 京华时报

  作者: 章闻来源: 摘编自《江南时报》 6月21日

  重庆这项地方政策的出台,不再考虑人口出生是否“合法”,而完全基于人权的保障,这是人权观念的巨大进步。

  入户口仅仅是一种人的权利,而不是一种公民权利。从法理上说,公民权利是可以被
国家限制或剥夺的,比如国家可以剥夺一个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还可以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设定某些条件(比如只有年满18岁的公民才有这样的权利)。但是,国家无论在何种条件下,都没有理由剥夺一个公民入户口的权利,只要这个公民活在世上,入户口就是自然的权利。一个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生儿育女,哪怕是“非法”的,孩子既然生下来,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应该是完整的。

  人权的保障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有区别的:国家只对本国公民的公民权利有保障义务,对不属于自己国家的公民则没有保障义务,比如一个国家只能保障自己国家公民的选举权,而无法保障其他国家公民的选举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则是没有国界的。当一个人身陷绝境濒临死亡的时候,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救助的义务。

  在现代社会,人权保障应该是一切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也是一切制度设计的归宿。重庆市准许历年来出生的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黑娃”申报入户,可以说是公共政策取向越来越进步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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