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个人问题不能作为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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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2:27 新京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相关办法,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交办、承办均作出了具体的规范,以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的质量。
这个办法共分6章26条。办法明确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范围,即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没有实际内容的;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马上就访 《办法》首次明确代表建议范围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人士昨天介绍,《办法》首次明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范围。该人士表示,以前人代会也收到过,或转为信访,或做沟通工作让代表收回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