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代表个人问题不能作为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2:27 新京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相关办法,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交办、承办均作出了具体的规范,以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的质量。

  这个办法共分6章26条。办法明确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范围,即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没有实际内容的;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马上就访

  《办法》首次明确代表建议范围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人士昨天介绍,《办法》首次明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范围。该人士表示,以前人代会也收到过,或转为信访,或做沟通工作让代表收回处理。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