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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不准新开餐馆 重庆尘污染防治办法昨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3:1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徐庶实习生付妤)主城居民楼餐饮烟尘扰民可望得到遏制。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对即将出台的《重庆市尘污染防治办法》举行听证会,市民代表寄望有关部门对主城居民楼餐饮烟尘污染予以打击。

  餐饮烟尘成公害

  昨日,市环保局、渝中区环卫局等相关单位代表,部分餐饮企业、施工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市民代表意见最集中的是主城部分小区餐饮烟尘污染问题。

  市民代表、江北区溉塘一村22号巨宇融鑫花园B栋的甘忠政称,该花园B、C栋有7家餐饮店,凌晨3点便开始生火煮饭,煤烟、油烟污染十分严重,居民怨声载道。调查表明,我市主城居民区目前有大大小小的餐饮店上千家。

  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餐饮烟尘的确已成主城一大公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居民楼不准新建

  昨天听证的《重庆市尘污染防治办法》第20条明确规定,居民楼和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不得新建、扩建产生烟尘等污染的餐饮经营项目。一旦发现居民楼违规新建餐馆,将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处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处以每天500元罚款。对原有餐饮店和单位食堂,在规定期限内未治理达标的,处以每天500元罚款。

  尘污染每日公布

  《重庆市尘污染防治办法》还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实施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每日公布我市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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