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和光明是免检制度“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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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3: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近期雀巢和光明“问题产品”使公众将不满的目光渐渐集中到国家免检制度上。有许多报道提出这两家企业都是“免检企业”,“免检产品频频出事”说明了“免检制度漏洞百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负责人22日接受专访时澄清说,碘含量超标的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以及正处于“变质牛奶回炉再加工”事件中心的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根本不属于国家免检产品。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免检资格的审查有一套很严格的程序。“免检”指的是“产品”而非“企业”,比如雀巢的某几种奶粉获得免检,并不意味着雀巢生产的所有奶粉都可以免检。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3月将双城雀巢有限公司申报的4种婴幼儿配方乳粉确定为免检产品,即规格为450克袋装、400克袋装、450克罐装和1000克罐装的“雀巢”、“力多精”、“能多健”和“能恩”。也就是说,除了上述规格的这4种婴幼儿配方乳粉,雀巢公司的其他奶粉都不是国家免检产品,包括碘含量超标的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 对集团公司来说,总公司在申请某一种产品的免检资格时,必须附上所有生产这种产品的各地子公司的名单,由各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将不得使用免检标志。对于新成立的子公司的相关产品,必须上报质检部门,按程序接受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使用免检标志。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是光明新收购的,改造还没有完成,其产品自然不属于国家免检,而且这家公司自己并未打国家免检的招牌。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汉洪认为,国家免检制度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在消费者看来是绝对权威的,从现状来看,要更加客观、公平、公正,还需要在过程的控制、审查和必要的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 (刘菊花)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