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疫苗标明“免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3:49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上市的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制品,必须在其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此前已上市的疫苗可继续使用至该疫苗有效期终止之日。 “免费”字样应当标注在疫苗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字样颜色为红色,宋体字,大小可与疫苗通用名称相同;“免疫规划”专用标识应当印刷在疫苗最小外包装的顶面的正中
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包括: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卡介苗、乙型肝炎疫苗(不包括成人预防用乙型肝炎疫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增加的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