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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宣传不到位阳高农民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4:37 山西日报

  本报讯6月20日,因购买“屯玉24号”玉米造成40亩良田严重减产的阳高县张彦、张守义等4户农民,在该县质监局的帮助下,领到了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元赔偿金。

  2004年春,阳高县大白登镇张园村张彦、张守义等4户农民,从种子代销员李诉军手中购买了80公斤“屯玉24号”玉米种子。但到了秋收时,4户农民的40亩“屯玉24号”玉米都
没有成熟,损失惨重。阳高县质监局获悉此事后,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后经查实,是生产厂家对种子的特性没有宣传到位,种子代销员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向农民说明种子的适应性,而此4户农民也是盲目购种。鉴于农民损失严重,该县质监局经过多次与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协调,厂家最终同意赔偿农民损失。(赵志成 孙展春 燕有福)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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