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规定下月起从境外购物超过5千须缴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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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4:37 竞报 | ||||||||
本报讯(记者 程时盛) 喜欢去港澳购物的内地游客7月1日起可要“收敛”点儿了。海关总署昨天公告,从7月1日开始,旅客从境外带回的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的额外商品,海关要按规定征税。 “红、绿通道”都需填写申报表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说,为加强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并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此次规定“申请通道”(“红、绿通道”)旅客都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除按照规定享有免检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 超过5000缴税才放行 “喜欢去港澳购物的内地游客可要‘收敛’点儿了,因为你的物品总价格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要缴税了,而有的物品税后,不一定比内地便宜。”海关有关人士介绍说。 北京海关监管处林大龙处长介绍,如果发现申报表中没有申报的物品,一般物品将进行征税处理,“认定物品价值是按购物发票来鉴定,如没有发票,海关将按规定的统一市场价格鉴定。”而个人携带5万元以上物品、公司人员携带25万元以上物品没有报关的,将按走私罪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