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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修正草案)》:森林防火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5:36 山西晚报

  本报6月22日讯(记者李莉)森林防火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预防经费要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今天,太原市第11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修正草案)》,对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规定予以重新修订。

  据太原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福荣介绍,太原市森林防火经费不足,历史欠账多,致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林业发展的实际。为此,将原《太原市森
林防火条例》中的相关条例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优先安排,逐年增加。森林防火的预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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