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建议将夏季高温补偿写入劳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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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6:18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毛学文) 昨天,北京的最高气温超过40℃。习惯了凉爽天气的北京市民被炽热的太阳烤得大汗淋漓。在节假日三倍工资之后,有市民建议:将高温假和降温费写进劳动法,气温超过一定限度,如38℃时应自动放高温假;不能放假的企业,应给员工发放降温费。 高温天气工作非常辛苦
白纸坊附近一工地保安说,他每天从早上7时工作到晚上7时,正午的时候,还得站在太阳底下,嘴巴里就像有团火。手刚抹掉额头的汗,马上就会流出来,旁边有个小屋,想进去歇会时,可一开门就是热浪迎面扑来。虽然高温天气下的工作如此辛苦,但他“从来就没有领过降温费”。 一位从事电器销售工作的余小姐说,高温天气工作比平常要辛苦很多,企业应该体恤员工,天气超过一定温度,就应该自动放假,不能放假的单位,应考虑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也就是南方许多企业所发放的降温费。 公交:降温费每人30元 昨天,记者在拥挤的300路公交车上,很多乘客背上的衣服被汗水浸湿,有的人还喘粗气。由于没有空调,乘客都热得难受。 北京市的大部分公交不是空调车,线路又长,司机长时间坐在驾驶室位置上不能挪位,在三十八九度的高温下,有的司机跑趟车下来就像是洗了个澡,浑身是汗。360车队的一队长称,上面按30元/人的标准拨了降温费,车队用这笔钱给一线职工买毛巾,熬绿豆汤等降温防暑品。 很多市民不知降温费 昨天的气象资料显示,北京昨天的温度比中国“四大火炉”中的任何一个城市的温度还要高三四度。持续的高温天气,还给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不便。由于高温引发电力紧张,一些写字楼的中央空调不能24小时开放,很多工作人员加班只能冒着酷热工作。 遇到这样的高温天气,广州的一些企业会给员工放高温假,而成都一些企业也会给员工发放降温费。但在北京,不知降温费为何物的市民大有人在。一位在旅行社从事营销工作的王先生说,“在北京工作四五年了,没听说过降温费,更没有拿过。” 北京部分单位有降温费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1997年11月,北京市还规定,从当年起,将公共电汽车司机的防暑降温费标准由100元/人·年调整到180元/人·年。对其他类型企业是否发放降温费,记者没有找到相关规定。 -背景资料:降温费发放形式无强制要求 我国1989年开始对长期呆在33℃以上、湿度在80以上的空间内工作的职工实行高温补贴措施,必要时还需对一些长期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职工调岗,以确保其身体健康。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补贴标准,从几角到几元不等。 目前劳动法规一直未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出台具体保护措施,1991年,国家对原来的高温补贴标准稍作了调整,但此后的十几年间,我国的高温补贴标准一直未再作调整。国家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要以货币的形式为职工支付防暑降温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