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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入境旅客携带物品超过5000元须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3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北京海关解读了今年7月1日将要实行的航空口岸旅客书面申报制度和以往对入境旅客携带重点物品限量不同,从7月1日开始,只要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据相关条例征税。

  7月1日以后,出入境旅客在通关时,口头和行为申报一律无效。无论是走“绿色通道
”还是“红色通道”的所有旅客都需要事前填报申报单。只要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据相关条例征税。居民旅客入境申报,物品价值以商业发票为准,如无发票,海关对所有物品按统一的完税价格标准征税。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过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申报单制度将以前出境携带动植物的检疫单合并在内,而卫生检疫和边防填报单还暂时无法合并,目前出境仍需要填写三张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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