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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爆竹由“禁”转“限”背后的民意交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38 新华网

  在熬过12年“冷宫”岁月之后,烟花爆竹重返北京城的日子已为期不远。这一天,或许就在2006年春节。

  由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起草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已提交给地方立法机构。新条例的核心内容是,每年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北京市境内除高危场所外的区域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而在过去12年间,北京市8个人口密集的城区一直以法
规的名义,对烟花爆竹坚决说不。

  有条件“解禁”的意见占据上风

  “禁放”与“限放”,一字之差背后潜藏着民意的激烈交锋。从立法调研,到完成草案,到政府通过,再到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条例草案从民间呐喊一步步走向最后的立法程序,但主禁派与主限派的辩论直到现在都没有停息。

  2005年5月16日至31日,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全文刊登《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6月1日,北京多家媒体据此报道,大约半数网民反对烟花爆竹“解禁”,但这一说法立刻遭到官方质疑。第二天,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媒体的统计数据“不权威”,且“不知从何而来”。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指出,大多数北京市民在希望政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同时,赞成有条件放宽燃放限制。他说,这种结论是依据几种不同方式的民意调查结果得出的,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社会主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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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近6000名受访市民中,春节期间有燃放烟花爆竹愿望的人数约占八成。北京市8个城区的30多个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向1500多位不同年龄的市民征询意见,结果62.7%的受访者希望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而在千龙网的调查中,赞成有条件“解禁”的网民为50.43%,勉强过半。

  尽管几种调查都表明赞成有条件“解禁”的意见占据上风,但数据值相差较大,反映出北京市民对烟花爆竹“爱恨交加”的复杂心态。周继东表示,由于受访人群特点不同,调查数据值出现差异并不奇怪,相比而言,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选择的受访者更广泛,其结果也更能反映民意。针对媒体此前发布的“莫名其妙”的数据,他特意强调,共有969人参加了“首都之窗”网站的调查,其中70%的网民支持全面或适当“解禁”。燃放烟花成为人们节日的娱乐之一(李钢摄)

  耐人寻味的是,即使人数占优的主限派也对烟花爆竹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表示了担忧。在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中,99%的受访者希望政府加大管理力度,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人身伤害事件降到最低程度。

  几种民意调查均未对主限派与主禁派的人群特征进行分类归纳,但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在主禁派当中,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人群占有很大比例。在北京大学,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师生,结果大多数人对由“禁”改“限”持保留态度。几大网站的论坛里,主张继续“禁放”的声音也占有优势。一位在外企供职的“白领”告诉记者:“即使新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我也绝对不会燃放一个爆竹。做这种‘少数派’,我觉得很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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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解禁,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

  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目前已成为舆论热点,如果再争执、拖延下去,到2006年春节,市民们会无所适从,因此新条例草案很有可能在年内尘埃落定。

  烟花爆竹解禁,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社会上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与主限派略显单薄的理由相比,主禁派摆事实讲道理,似乎理更直、气更壮。绚烂烟花(李钢摄)

  从网上论坛来看,主限派的理由主要有:一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节日气氛,法规不应该全面禁止。二是规范销售烟花爆竹可以增加税收。三是正因为禁放,人们无法从正当渠道买到合格的烟花爆竹,才会导致伤人事件屡屡发生。有网民反问,德、英、法、美这些非常重视消费者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国家都没有禁放,为什么烟花爆竹最大生产国的首都却坚持说不?难道因为每天都会发生车祸就要禁止汽车上路吗?

  主限派强调的传统民俗,在主禁派眼里变成了“人为制造污染”的陋习。他们认为,中国人口占世界的五分之一,环境压力巨大,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烟花爆竹这种高污染物的解禁借口。一位网友这样写道:“节日气氛不单是热闹,更需要安静和安全,因燃放造成的伤人事件谁来埋单?自私的‘民俗’家们,忍忍吧,不放鞭炮,你们不会减少什么!”

  主禁派网民还以事实列举了烟花爆竹的罪状:今年春节期间,有人在小区停车场燃放爆竹,把我的汽车后备箱炸了个坑,因为找不到责任人,无处索赔,只能自认倒霉。试想一下,从大年初一到十五,鞭炮声不绝于耳,汽车防盗器响声此起彼伏,您说烦不烦?心脏病患者如何能睡个平安觉?春节期间,如此惊险场面比比皆是。

  无论是主限派还是主禁派,他们都坚信自己的理由站得住脚,但作为法律、法规,必然会在其中做出取舍,惟一的标准便是大多数人的意愿。12年来,“禁放”法规在北京处境尴尬。每年春节,政府都派出大量人力上街巡查,今年春节巡查人数甚至达到13万之众,但你查你的我放我的,以身试法者依然随处可见。当法规的权威受到多数人挑战时,合理的解释是法规本身没有真实反映民意。重新修订禁放令成为北京市去年“两会”期间代表们的热点话题。记者陈杰摄

  1993年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令一出,全国效仿,近300个城市相继步北京后尘,其中很多城市都曾广泛征求过民意,结果主禁派占了上风。如今100多个城市已对烟花爆竹解禁,其推动力量依旧是民意。从“被人学习”到“学习别人”,北京跨出的一小步,实质上是民意在公众参与决策道路上跨出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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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始终是重要的决策依据

  在新条例起草过程中,民意始终是重要的决策依据。据了解,条例草案曾将非禁放区的燃放时间限定为每日8时至22时,但不少市民反映此规定很难操作,最终被删除。还有市民认为应该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在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礼花,北京市法制办公室在调查后认为,北京与南方城市不同,冬季干燥多风,集中燃放礼花存在较高的火险隐患,因此没有采纳这个建议。为了做好春节期间禁放,北京市公安局有关干警深入全市中小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刘铭)

  周继东主任说,单从调查数据来看,反对解禁者无疑属于少数派,但他们的观点自有道理,同样不能被忽视,因此新条例草案由“禁”改“限”,而非全面对烟花爆竹解禁。他说,烟花爆竹毕竟会给安全、环境等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并不提倡、鼓励燃放行为。

  在现代法制社会,民意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但民意同时也是一个模糊、可塑的词汇。当不同民意直接交锋时,政府肩负的责任更重了,它必须迅速完成从“管制”到“服务”的角色转换。西方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的禁酒令之所以顺利实施,是因为政府有一套细致的管理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使新条例草案最终获得通过,如何确保公众安全,如何确保烟花爆竹合格,如何监管市场流通,政府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做一个各方利益的协调者,这是公众对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最基本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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