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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将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5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今后,重庆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将正式收费,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同意了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请示。据了解,目前,我市迫切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设备更新和经常性维护。

  据悉,2000年以来,我市在一些区县建设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至2005年底,我市在建及竣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将达26个。同时通过设备配套,对原有的沙坪坝、
忠县等8个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整体功能进行提升。截至目前,已竣工项目18个,其中,万州等7个项目通过自筹部分资金已向当地青少年开放。

  目前,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多由区县团委管理。由于许多区县财政资金支持十分有限,因此,筹措资金以保证其有效运行已十分必要和急迫。

  经审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机构在对外展开培训时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具有政策和法律依据,也是合理和必要的,因此,市政府同意设立“青少年校外场所收费”项目,该项目收费主体为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收费对象为接受培训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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