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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0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6月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目前出台,从本月起老年人参加游览健身、参观文体展览、乘坐城镇公交车等将享受诸多优待优惠。

  据介绍,《办法》规定,凡具有我省户籍、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凭老年人优待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参观书画、花卉、文物、摄影、革命题材、传统教育等方面的展览(博览、会展),到收费的老年活动中心(站、室)活动可享
受半价优惠,在购买车船飞机票、乘坐交通工具及就诊等中给予优先照顾;我省及外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免费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乘坐城市(镇)公交车和参观书画、花卉、文物、摄影、革命题材、传统教育等方面的展览(博览、会展)。同时,该办法规定的优待老年人事项涉及的场所,应当挂牌明示,各地各部门在严格执行该试行办法的同时,原已执行的其他优待老年人规定继续执行。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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