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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村官重在促进农村民主常态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41 南方日报

  南方时评

  周虎城

  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农村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一种是以前愿意当村干部的人不多,一种是现在争着抢着或竞选或以不正当方式成为村官。尤其是那些城郊或具有
资源优势与其他地理优势的农村,这种对村级权力的争夺更为激烈,各种农村宗族势力、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等竞相登场,在某些地方还动辄出现耗资数百万贿选的新闻。

  这种新闻的背后所昭示的正是农村政治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隐忧。据民政部官员表示,中央有关部门近期要大规模对村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督察调研,这在我国历史上属于首次(见昨日《中国青年报》)。这个首次耐人寻味。

  村干部和国家干部不一样,他们大多不享受“皇粮”待遇,在计划经济时代,他们的主要收入多来源于种地收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所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很少。那为什么在古代位列九品之下的小小村官,如今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其原因就在于当下某些地区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大幅度增长,掌握了村组织,也就掌握了对村集体经济处置的权力,而由于村民自治中的一些监督不到位,这种经济处置权就会借机进行扩张,演变成为个人牟取暴利。

  在这其中,我们可以发现,矛盾的症结点就在于村务公开制度在某些村庄已经名存实亡,村民对村集体经济交易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尊重,因而村民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保障。近年来,村民上访反映较多的就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集体经济动向不明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在税费全面改革之后,又多与土地问题牵连在一起,譬如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地产外包收入等,这些款项在一般农村可能是几万十几万,而在城郊则可能多达几百万几千万乃至上亿。这与土地在城市化进程中日益成为稀缺资源息息相关,而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在某些农村政权运转过程中,由于村民在与村干部的对话中处于弱势,往往其相关权利受损。

  从这里可以看出,村务公开制度在某些地方的虚设,暴露的是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存在一个选举后如何施行民主的问题。中央要大规模对村干部进行督察,其用意当在促使村级政权在取得合法性之后,尽快解决有关民主程序与合法运转的问题,也就是村民自治在后选举时代如何施行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一环,应当承认,在多年的摸索之后,村委会选举取得了不少成就,虽然也存在前面所说的宗族势力和贿选等现象,不过进步应当是有目共睹。但村民自治不只是选举日的自治,在选举之外的民主政治生活较之三年一度的选举更显实际。选举是村民自治的手段,但如果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不按照民主程序办事,不全面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自治就会大打折扣,并进而失去选举原初的意义——使农民真正当家作主。

  对村干部进行督察,窃以为,既是要遏制违法违纪现象,也是要促使村民自治的民主性与合法性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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