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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聚焦食品安全 指出标准要明,监管要强,法律要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54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通讯员任轩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网上约见代表,就食品安全问题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食品标准化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成为人大代表热议的焦点。

      焦点一: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滞后

      近来引人关注的豆奶质量问题,源头之一在于某品牌豆奶被爆出大豆水分超标。由于目前食用大豆粉的标准是行业标准,不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所以企业可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由此出发,
企业辩称自己经过HACCP认证,产品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蔡蕊红和叶文博代表认为,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不清晰,使企业容易为不正当行为找到辩解的理由,同时也造成执法部门的执法困难。

      焦点二:监管执法不力

      1996年国家出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就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苏丹红作为染色剂。然而近10年来,有关部门从未对苏丹红在食品中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测。朱洁代表认为,这种现象说明我们在执法中仍存在真空地带。同时,代表们还提出了执法水平不高、效率较低的问题。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曝光后,有关部门反应不够迅速,对问题的处理结果也常常没有对公众作出告知,多少显得“虎头蛇尾”。对此,叶文博代表建议,食品安全问题牵涉多个执法部门,是否可参考“一门式”服务的形式,成立专门接受群众有关食品安全问题投诉和疑难咨询的窗口,不仅便于解决实际问题,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息沟通机制,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舆论环境。

      焦点三:法律体系尚待健全

      作为人大代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成为每位代表不约而同的关注点。叶文博代表认为,有些食品安全问题,正是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体现。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BestBefore”概念为例,根据国家规定,保质期就是“最佳食用期”,超过此期限的,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而保存期是指“推荐的最终食用期”。但对于“超过保质期是否可以使用”、“多长时间内可以使用”都没有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只能通过检验是否合格来确认能否继续使用。叶文博认为,应该通过法律法规对这些概念给出权威的表述和界定,从而杜绝企业蒙混消费者的机会。违法成本的问题也被几位代表所强调。朱洁代表则给大家算了一笔账,一个企业用不合格豆粉生产48万盒豆奶,以每盒1.5元售价算,销售额就有72万。而执法部门查处后,罚款额仅为61万。违法成本不高,成为少数企业不守“规矩”的一个原因。几位代表呼吁应适当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者违法成本,建起违法分子不敢触及的“高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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