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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重症监护病房”有没有“准入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5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在ICU里,每张病床就像一个“生命岛”:病床的电、气、信息等通路接口全部通过最先进的悬吊式功能架在空中连接;每张病床配备心电监护仪、呼吸机、定量液体输注泵等先进的监护和治疗设备,还装配实时录像监控系统,可进行各种监控并为家属探视提供服务;仪器上闪动着绿光,身穿隔离服的医生、护士不停地查看记录仪器上的数据,病人躺在价值百万的病床上……这里,就是被称为“ICU”的重症监护病房,同时也是病人、医生与死神角力的赛场。如今,ICU几乎遍布广州所有三甲综合医院。

  然而,据《广州日报》6月22日报道,在巨额资金投入、有效运作机制不足以及医院科室追求经济效益等原因的驱动下,一些奇怪的“ICU现象”衍生出来———有的医院,孕妇生完小孩也要被送进ICU住一天;有的医院,明明病人的癌症已到了晚期,弥留之际也被送进ICU……这使不少人对ICU产生了种种疑问:设立ICU有没有“准入标准”?到底哪些病人需要住进ICU?

  眼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活质量。在住院治疗上,人们希望得到周到的服务,这本无可非议。但医院动辄让产妇享受“重症监护”的“非常待遇”,就有些强人所难。如果说,对一些“疑似”重症患者需要“重症监护”人们尚能理解的话,而让一些产妇也享受这种“重症监护”的待遇就很有些不伦不类了。这种所谓的“重症监护”,说白了,就是借机敛财的“遮羞布”,是在借“重症监护”之名,行宰客之实。

  造价昂贵的医疗设备是用来改善和保障医疗质量的。患者到医院看病是在享受着一种医疗服务,作为医院一方,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首先应征求患者的意见,比如哪些药可不可用,哪些检查必须进行等,医院都应该和患者商量。总而言之,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应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令人忧虑的是,当下某些医院已经把频频使用高端医疗设备当成了聚敛不义之财的手段,在高科技的幌子下,从事着攫取黑心钱的勾当。一些“专家”已蜕变成名副其实的“赚家”,普通感冒必须做CT检查,早已不是什么新闻。眼下又衍生出了生小孩要进行“重症监护”的咄咄怪事,面对这样的社会现象,很有必要反思我们一些医院的医德、医风了。

  常言道: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依我之见,这个“道”,即赚钱的合理与合法。丧失了基本的医德,为了赚钱啥都可以不顾,这样的医院难以赢得公众的信任,也必然会遭人诟病。

  既然谓之“重症监护”,其前提病人必须是“重症”。鉴于此,希望医院多些实事求是之心,少些坑蒙拐骗之举,靠良好的医德取信于民才是正道,任何欺诈都只能给医院的社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但愿有关方面能明白这个道理,从而加强管理与规范,绝不让“重症监护”成为借机敛财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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