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局出台奖励法 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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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9:03 南方日报 |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5000 南山环保局相关奖励办法下月施行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环保局获悉,南山环保局日前发布《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本《办法》共18条,规定:举报废水超标排放,跑、冒、溢、漏,污染物不当排放,擅自拆除、闲置、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经营许可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开工建设有一类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私埋暗管偷排、直排废水,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者,分别给予500、700、1000元奖励;积极协助环保部门查处重大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有其他重要贡献的,给予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奖励;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举报电话:26560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