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深圳环保局出台奖励法 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50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9:03 南方日报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5000

  南山环保局相关奖励办法下月施行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环保局获悉,南山环保局日前发布《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本《办法》共18条,规定:举报废水超标排放,跑、冒、溢、漏,污染物不当排放,擅自拆除、闲置、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经营许可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开工建设有一类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私埋暗管偷排、直排废水,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者,分别给予500、700、1000元奖励;积极协助环保部门查处重大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有其他重要贡献的,给予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奖励;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举报电话:26560940。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