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新规将严管酒类销售 不得向未成年人卖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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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9:1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陈新发 胡家详)7月1日起,酒老板不得向未成年人卖酒,并应在显著位置明示。 省及武汉市酒类专卖局昨宣布:《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下月开始实施。这两个规范还对酒类销售的经营环境提出严格要求,并要求所有进入流通领域的酒类要建立流向“档案”。
武汉市酒类专卖局介绍,该市酒类批发单位有1300多家,零售单位近3000家;但目前一半以上不符合这两项新规的要求。 省酒类专卖局负责人称,这两个规范虽不具强制性,但有利于保证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