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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地区:疫情要每日一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9:35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为确保大灾之年无大疫,昨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的救灾防病工作。省卫生厅、疾控中心也于昨日派出医疗队前往闽北灾区。救灾防病期间,受灾地区按《福建省救灾防病预案》要求,实行传染病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重大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突发卫生事件将随时报告。

  据省卫生厅应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水灾发生后,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重点是洪水退
后的清淤、消杀等疾病预防工作。水灾后应重点监测的疾病为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等。

  贴心提醒

  灾区群众防病小知识

  饮用水消毒

  直接煮沸

  由于洪涝导致多种微生物混合污染,其中,又以肠道致病微生物为主,因此,要特别重视食物、饮水、居住环境和手的消毒。而对饮用水的消毒,有条件的可采用煮沸法,只要把开水烧开,就可杀灭水中细菌、病毒。有家用臭氧消毒机的单位或家庭,也可采用臭氧消毒机进行饮水消毒。

  防蚊先除杂草

  洪涝成灾,蚊蝇密度大幅度上升,蚊媒传播疾病和肠道传染病很可能流行。防蚊措施是,首先要将居住处附近杂草清除掉,杂物整理齐整;灾区人群尽可能减少与蚊虫接触。有条件的灾区,在住处装上纱门、纱窗;使用经药物浸泡过的蚊帐;睡觉前点燃蚊香(或电热蚊香);将驱蚊剂涂在身体暴露部位等。

  水浸泡的食物慎食

  为预防食物中毒,灾区群众对食品的选择也一定要慎重。被水浸泡过的食物,除了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以外都不得食用,罐头类食品也应当用洁净水清洗外周后方可食用;已死亡的畜禽、水产品,被水淹过的已腐烂的蔬菜、水果,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严重发霉的大米、小麦、玉米、花生以及其他已腐败变质的食物和不能辨别是否有毒的野蘑菇都不能吃。

  能吃的食物:新鲜的或工厂定型包装的未被洪水污染过的食品;烧熟煮透的现场加工食品;加工后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熟食品;消过毒的蔬菜、水果。因洪水造成粮食、水果、蔬菜有少部分霉变或腐烂的,须经过严格挑选和处理。

  食品要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所有现场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存放时间不明的食物不要直接食用;避免生的食品及原料与熟食品接触或使用同一个容器;避免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及其带菌(毒)者和伤口化脓、皮肤感染以及不明原因的咳嗽、咳痰人员进行食品的加工制作;所有用于清洁食品和食品容器的水均采用消毒过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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