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又现“交通违章大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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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0:23 北京青年报 | ||||||||
近日,沈阳也出现了一名交通违章大户。与前一段北京出现的违章者不同的是,沈城这名驾驶员完全赖不到别人,全怪自己手掐罚单心怀侥幸而不去交罚款,结果再次违停之时被交警逮个正着。6月21日,被交警部门所处罚款累计达20755元的机动车驾驶人朱某,被北站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据交警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从2004年6月30日至今近一年时间里,朱某因违停、不按交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分值》规定: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15日之内)不缴纳罚款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一次被记12分。由于朱某的31次交通违法行为中,有27次超过三个月未交罚款,因此其27次被记满12分,总分达到了创纪录的324分。在31次罚款中,只有一次是200元,其他的都是100元或50元,其被罚款金额总数仅为2500元。但其因长期不交罚款,滞纳金竟然高达18255元,其中最高的一次滞纳金就高达1920元。合计金额已经达到20755元。 当天9时,被滞留在北站交警大队的朱某告诉记者,自己已经知道交通违法行为的积分达到了324分,但是并未想到罚款已经达到2万多元。交警部门一共开具的31张罚款通知单,16张在他以前的女朋友那里,但他女朋友并没给他交,另外15张在自己手里。之所以不交罚款是因为没有钱交。 当记者问及知不知道不按期缴纳罚款的后果时,朱某答道:“考驾驶证时,也没考过这个啊!” 面对遭受巨额罚款的现实,朱某黯然神伤:“后悔也晚了。目前,我正在借钱交罚款!” 对于朱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朱某首先必须补缴20755元的巨额罚款,然后前往沈阳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入学进行一周培训,再持“培训证”到驾驶员管理处报名进行理论和路考,合格后,方可领回自己的驾驶证继续驾驶机动车。 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已经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尽快到交警支队交通处违法处罚窗口接受处罚。像朱某这样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心知肚明的驾驶人,遭受如此严重的处罚当然是咎由自取。 为了方便机动车驾驶人查询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并及时接受处罚,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通过触摸屏、电话和短信查询等办法,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 class=B14 colspan=3> 作者:吕良德 | ||||||||